鄂爾多斯東勝經濟科教(輕紡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園區內設機構原則上設“一辦一部五局”,包括黨政辦(掛信訪辦牌子)、黨群工作部(掛人社局牌子)、經濟發展局(掛招商局和企業服務中心牌子)、建設局、財政局、安監局、環保局,均為正科級建制。
一、黨政辦公室(掛信訪辦牌子)
(一)負責園區會議的組織準備工作,做好會務工作,并協助園區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ǘ┴撠熎鸩?、審核以黨工委、管委會、黨政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起草園區工作報告及其他綜合性材料,負責機關文書處理、保密和檔案工作;
?。ㄈ┴撠煂@區各部門貫徹執行園區公文、會議決定、領導批示的情況進行督查落實或跟蹤調查,并將督查情況向園區領導匯報;
?。ㄋ模?/span>負責收集、整理、傳遞政務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五)負責機關后勤服務工作,管理車輛、物資及職工食堂;
(六)負責管理園區政務服務中心;
(七)負責黨政辦公室的日常學習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負責園區信訪、綜治、維穩、政法及社會管理創新相關工作;
?。?/span>九)承辦園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黨群工作部(掛人社局牌子)
(一)負責園區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
(二)負責駐園區企業黨的建設指導、管理、服務工作;
(三)負責園區宣傳、文化、精神文明建設、幫扶、統戰(民族宗教)、工青婦、文聯、科教等相關工作;
(四)負責市(區)對黨工委、管委會及領導的日??己撕湍甓瓤己斯ぷ?;負責園區對各部門工作目標考核工作;
(五)負責園區科級干部的培養、考核、獎懲、管理工作;
(六)負責園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監督檢查園區各部門及工作人員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情況;
(七)負責園區人事管理、調配及干部職工工資、職稱管理工作;
(八)負責園區機構編制及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九)負責園區人才引進、培訓及人才隊伍建設等人才相關工作;
(十)負責園區勞動監察,受理并調處勞動、勞資糾紛案件,依法查處違法用工行為,并負責園區農牧民工資拖欠摸底調查、匯報及清欠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園區勞動爭議仲裁和工傷認定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駐區企業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的催繳工作;
(十三)承辦園區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經濟發展局(掛招商局和企業服務中心牌子)
(一)負責組織編制園區產業發展規劃,經上級人民政府或投資主管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負責承擔入園企業項目審查、報批及跟蹤協調工作;編制園區招商引資計劃,開展招商引資宣傳,組織招商引資活動;
(三)負責園區投資咨詢、項目洽談、簽約以及相關服務工作;
(四)負責園區項目調度、綜合統計和分析及節能工作;
(五)負責園區科技創新相關工作,并負責協助科技管理部門組織園區內企業申報各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組織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創新型企業;組織申報企業研發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組織開展科技政策的宣傳等工作;
(六)負責園區的產學研合作工作和專利方面的工作;
(七)負責協助駐園區企業爭取各級各類扶持獎勵資金及企業品牌建設;
(八)負責園區經濟數據統計、旅游、地方鐵路、鹽務、煙草和文化產業相關工作;
(九)承辦園區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財政局
(一)負責編制園區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匯編執行情況;
(二)負責園區財務監管、資金調度、內部財務審核等工作;
(三)負責園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四)負責園區固定資產和政府采購工作;
(五)負責財政資金監督和跟蹤問效工作;
(六)協調園區稅收征管工作;
(七)承辦園區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建設局
(一)負責建設局所屬工程項目前期手續的辦理,負責組織工程建設項目報送至市區兩級交易平臺進行招投標、承發包合同審查等建設程序的綜合管理;
(二)負責園區范圍內2014年1月1日后新建工程項目的工程安全監督、建筑市場執法監督、燃氣市場監管等業務;
(三)負責指導和管理園區道路、管網等基礎設施的建設,負責園區重點建設項目施工階段的綜合管理、組織協調工作;
(四)承辦園區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環保安監局
(一)負責編制和實施園區環境保護規劃和規劃環評工作;
(二)負責園區環境保護及減排工作;
(三)負責園區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查、審批和工程驗收相關工作;
(四)負責園區企業及個體商戶排污費的征繳工作;
(五)負責園區環?!叭瑫r”的監督、檢查工作,依法做好調查處理園區環境污染事故、糾紛,查處違法排污企業工作;
(六)負責園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監督檢查園區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規程及技術標準情況;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在規定權限內協調和參與事故救援及調查處理工作;
(八)負責組織園區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評價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園區有關部門、行業及生產經營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十)負責園區整體安全工作及應急處置相關工作,并負責園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煤炭工業及物流管理、消防等工作;
(十一)承辦園區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址:民族西街59號
辦公時間:夏季: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聯系方式:0477-5122996
負 責 人:喬 鐘